關于呼和浩特新機場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項目一期工程后期保險服務采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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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現就呼和浩特新機場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項目一期工程后期保險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 一、項目名稱:呼和浩特新機場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項目一期工程后期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呼和浩特新機場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項目一期工程目前正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周期為348天,前期因工期緊迫,為保障項目如期開工及施工安全,已通過應急采購方式選定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簡稱 ″太平洋北分”)作為建筑工程一切險保單供應商,且出具了短期保單期限為6個月。鑒于短期保單無法覆蓋全部工期,為確保項目后續仍能獲得持續有效的保險保障,避免因保險中斷而面臨各類風險,且考慮到保障同一險種保險服務的連續性,避免不同承保公司之間拖延理賠進度、互相推諉,從而給公司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風險問題,后續擬繼續選定太平洋北分作為保險服務商。服務內容如下: 1.保險范圍 后期保險范圍與前期保持一致,保險范圍涵蓋三通一平、基坑支護、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冷庫及二次降溫項目、屋面工程、給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通風空調、建筑智能化、消防(包括消防水、消防電)、建筑節能、燃氣、電梯、道路、綠化、附屬建筑、標識標線、室外工程等內容,以確保保障的連貫性和全面性。 2.保險險種 保險險種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 3.保險項目及保險金額 (1)物質損失:7199.32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7199.32萬元 (2)第三者責任: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00萬元 -- 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4.每次事故免賠額: (1)地震:CNY100,000.00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 (2)施工機具:CNY10,000.00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 (3)其他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CNY2,000.00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 (4)第三者責任: CNY2,000.00或損失金額的5%,以高者為準。人身傷亡無免賠。 5.特別條款 根據施工合同,自動順延期限保費的收取解釋:如因工程項目需要延期,保險公司需提供不少于180天的免費保障延期。期滿后如有需要,按照簽署的保險合同所列承保條件,以工期費率為基礎按天數收取延期保費。 附加施工機器、設備保險條款、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 (1)原有建筑物及周圍財產擴展條款(限額:100萬) (2)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擴展條款(限額:100萬每次事故免賠額:3萬元) (3)建筑、安裝施工機具、設備擴展條款(免賠:1萬或損失金額的10%) (4)機器設備測試特別條款 (5)安裝試車條款 (6)保證期內第三者責任擴展條款 (7)車輛裝卸責任條款(限額:100萬) (8)地上建筑開裂責任條款 (9)第三者定義擴展條款(限額:100萬) (10)電氣設備損壞條款 (11)保額自動增加條款(保險金的10%) (12)不作比例賠付處理條款(保險金額的10%) (13)業主雇員在工地意外傷害擴展條款(業主方高級管理人員:意外責任:50萬,每次事故醫療費用:1萬) 6.保險期限 預計自2026年2月15日起計算直至工程項目完工(保險起止日期以實際出單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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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 其他。呼市工程項目于2025年8月15日取得開工令,建設周期為348天,前期因工期緊迫,為保障項目如期開工及施工安全,呼市分公司已通過應急采購方式選定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簡稱 ″太平洋北分”)作為建筑工程一切險保單供應商,購買了短期保單,期限6個月。鑒于短期保單無法覆蓋全部工期,為確保項目后續仍能獲得持續有效的保險保障,避免因保險中斷而面臨各類風險,且考慮到保障同一險種保險服務的連續性,避免不同承保公司之間拖延理賠進度、互相推諉,從而給公司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風險問題,后續擬繼續選定太平洋北分作為保險服務商。 |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 供應商名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 六、公示說明 | |
| 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23時59分 |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聯系方式 | |
| 聯系人:劉海倫 | |
| 聯系人電話:01056936824 | |
| 聯系人郵箱:hailun.liu@bacl.com.cn | |
| 八、發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