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更新新能源牽引車蓄電池組服務采購項目再次公告 | |||||||||||||||||
| 國航重慶分公司更新新能源牽引車蓄電池組服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更新新能源牽引車蓄電池組服務采購項目 |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526448 |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 | |||||||||||||||||
| (五)項目需求: | |||||||||||||||||
|  功能目標:
 1.電池技術參數符合原車(電動無桿牽引車,型號為TPX-100E)要求; 2.減少充電次數,提升續航里程; 3.提高效率,保證安全。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1.電池技術參數符合原車(電動無桿牽引車,型號為TPX-100E)要求,使用原廠荷貝克鉛酸電池; 2.電池容量不小于840AH、電壓80V、電池類型6HPZS840。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電池標識(提醒、警示標識,蒸餾水加裝口等)標識清晰完整; 2.改動電動部件,線束排列整齊、牢固固定,并采取適當保護措施; 3.車輛電池性能良好,續航容量恢復; 4.安全裝置、控制裝置、應急裝置工作正常; 5.服務期:2個月,更換電池車輛數量:2臺,電池安裝地點: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6.提供產品合格證或者質量承諾書。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更換后需提供24個月質保。質保時間從產品通過采購人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在質保期內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或由于非人為損害的原因出現質量問題,應答人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質保期也應從應答人修理、調換完成之日重新計算。若產品因自身質量問題而不能達到使用要求,采購人可以要求乙方進行退換; 2.質保期內電池出現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時內到達重慶江北國際機場進行維修。 驗收標準:
 1.到貨驗收:核對設備數量、型號配置是否一致,檢查外觀有無破損,配件是否齊全; 2.安裝調試驗收:檢查安裝位置是否合理且牢固,線束布置是否規范; 3.系統功能驗收:測試性能、功能以及兼容性等。 | |||||||||||||||||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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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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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 九、聯系方式 | |||||||||||||||||
| 采購人:國航重慶分公司 | |||||||||||||||||
| 聯系人:張鶴 | |||||||||||||||||
| 聯系人電話:023-67152433 | |||||||||||||||||
| 聯系人電子郵箱:66829192@qq.com |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報名供應商相關資料填報要求,請詳見附件;如有疑問可致電聯系人。 (三)請投標人認真閱讀《″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附件:《供應商報名資料及填報要求》 《″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 《質疑聯系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