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焦爐煤氣高附加值綜合利用項目設計,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焦爐煤氣高附加值綜合利用項目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焦爐煤氣高附加值綜合利用項目設計。
2.2 采購編號:ZPZB-25Z317。
2.3 招標范圍:
序號 |
名稱 |
采購內容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1 |
焦爐煤氣高附加值綜合利用項目設計 |
編制初步設計(含工藝包)、施工圖設計文件,詳見″第五章 服務要求” |
580 |
2.4 服務
2.5 服務期限:(1)投標人在合同生效后45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并提交初步設計文件供招標人審查,審查通過后開始施工圖設計。(2)初步設計審查通過后6個月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2.6 服務標準: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規范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登記,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在本項目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網上查詢頁面截圖)。
3.3投標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情形。提供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或信用信息報告,以及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
3.4須具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
3.5類似工程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具有兩套已投產的處理焦爐煤氣30000Nm3/h及以上規模的焦爐煤氣甲烷化制LNG/SNG項目設計編制(E、EP、EPC業績視同)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合同封面和簽字蓋章頁,合同中應明確該裝置中包含甲烷化工段;2提供工程驗收材料或業主開具的已完成證明材料。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3.6投標人還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