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詳見招標文件。
2.2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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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計劃服務期 |
信息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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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015-02 |
阿壩松潘阿俄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場區施工總承包 |
1.工程范圍:光伏場區交流側總裝機容量約為246MW,直流側容量約265.73MWp,布置75 個3.3MW 子方陣,通過10 回集電線路接入新建220kV 升壓站。 2.工作范圍:包括施工準備、開工相關合規手續辦理、設備材料采購(逆變器、箱變及其35kV電纜終端、控制電纜及電力電纜為甲供設備,組件、支架為甲定乙購設備,攝像頭及監控系統由發包人委托其他標段采購,投標人負責安裝、調試等)及所有物資管理(含甲供設備、甲定乙購設備等)、所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所有并網及規程規范要求的試驗及檢查測試、分系統試運、消缺、培訓、最終交付投產、保險、目視化建設、質保服務等,對本標段范圍內安全、環保、質量、工期、工程造價等負全面責任,配合完成項目報規報建、聯合調試、質監及并網手續辦理、調度及供電手續辦理、啟動試運行(含啟委會)、專項驗收、轉商辦理(涉網試驗)、工程創優、數據接入、智慧場站建設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附件一工程范圍) |
光伏場區劃界及前期準備工作于2025 年12 月上旬開始,主體工程預計2026 年3 月中旬開工,建設工期6 個月,環水保專項驗收必須在啟委會前完成。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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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通用資格要求 |
專用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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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壩松潘阿俄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場區施工總承包 |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 個月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標人應具有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2個高海拔地區(海拔高度≥1500m)100MW 及以上額定裝機容量的光伏場區施工總承包或EPC 總承包工程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竣工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 年11 月4 日至2025 年11 月11 日 00 時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