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綜合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物業管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綜合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綜合能源”)成立于2021年12月,負責 內蒙古自治區風電、太陽能、氫能等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生產運營。所屬已投產項目公司為鄂前旗300萬千瓦藍海光伏電站、達拉特旗20萬千瓦百勝泉風儲電站、伊金霍洛旗15萬千瓦納林陶亥光儲電站和準格爾旗3萬千瓦康布爾分散式風電場。在建項目為杭錦旗2萬千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和準格爾旗60萬千萬風電項目。
本項目為內蒙古綜合能源及所屬項目公司提供物業服務,費用由各項目公司承擔。
服務地點在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達拉特旗昭君鎮高頭窯村、伊金霍洛旗納林陶亥鎮、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哈沙圖嘎查、準格爾旗布爾陶亥蘇木華尖村等,具體服務地點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2招標范圍:為內蒙古綜合能源及所屬項目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會議服務、辦公區域保潔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2.1.3服務期:24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物業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且每份合同金額不小于4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物業服務的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2025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連續6個月在投標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五險一金繳納其中一項即可)。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04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1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