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甘肅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白銀靖遠50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靖遠 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靖遠縣永新鄉5萬千瓦風電場項目工程(以下簡稱“靖遠風電場工程”)場址位于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縣境內,擬安裝8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力發電機組,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一座5MW/10MWh的儲能電站,以1回110千伏線路接入330千伏北灘升壓站,并根據接入要求對該變電站進行擴建及升級改造,以滿足接入要求,接入距離約為2km。對上級330千伏北灘升壓站進行升級改造,滿足電網相關要求。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靖遠縣永新鄉5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不分標段,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風電場場區(新建改建道路及其附屬工程、風電機組及箱變基礎、吊裝平臺、集電線路等);(2)新建110kV升壓站及其附屬構建筑物、5MW/10MWh儲能電站及其配套消防、視頻監控、反恐等設施;(3)送出工程及對端間隔(330千伏北灘升壓站)擴建及升級改造施工工程的勘測設計、土建和電氣、施工、供貨、保管、設備供貨、運輸、二次倒運和牽引安裝和調試、試驗、并網、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停電接入造成的電量損失等方面的要求。(4)除甲供設備即8臺風機(葉片、輪轂、機艙、塔底設備等)、箱式變壓器、主變、SVG以外的其余所有設備、材料。(5)風電場、升壓站、線路等整個施工范圍內所需安全、警示、設備標識牌、警示標志配置。(6)包含但不限于場區、升壓站、送出工程及對端間隔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配置滿足風電場招標人所需的生產準備物資、應急物資、防爆器材物資。(7)上述設備、材料的監造、催交、運輸至安裝地點、卸車、接貨驗收、倒運、倉儲保管、安裝、檢驗、試驗、涉網試驗、調試、相關報告獲取等全部工作,以及甲供設備材料的到貨卸車、驗收、設備保管(保管期限為設備交貨后至設備進入質保期)、安裝、試驗、調試及聯合試運轉。(8)包含但不限于場區、升壓站、送出工程及對端間隔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及協調工作。
2.1.3工期:自開工之日起一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其中承裝、承試二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場EPC(單份合同承攬范圍至少包含風電場和升壓站)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50MW風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在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是否分包,設計和施工(不含勞務分包)同時分包視為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根據分包情況判定企業資質和人員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確是否分包,視為不分包,投標人須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及人員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1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