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員工活動設施采購及施工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是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在已運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烴示范裝置基礎上實施的升級示范工程,已列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現代煤化工產業創新發展布局方案》規劃重大項目,并獲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核準。
  項目廠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北與煤制烯烴一期工廠相連。本項目采用粉煤加壓氣化工藝,經變換、凈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萬噸/年甲醇中間產品,之后通過甲醇制烯烴、烯烴分離、聚乙烯、聚丙烯工藝加工生產75萬噸/年聚烯烴產品。
  項目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包括:熱電站(一期改造)、循環水場、化學水處理站、污水處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換熱站、卸儲煤、全廠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改擴建)、全廠總變及裝置變電所、全廠給排水管網、烯烴罐區、液體汽車裝卸棧臺、全廠工藝及供熱外管、全廠供電外線及照明、全廠電信及總圖運輸等。
2.1.2招標范圍: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員工活動設施位于現有停車場和籃球場地的北部,占地面積2068.31平方米。員工活動設施采用門式鋼架和壓型鋼板圍護結構,跨度為34.30米,高度為11.60米,長度為60.30米,局部二層,總建筑面積為2328.68平方米;是一座以球類為主的室內運動館,包括一個籃球場地、三個氣排球場地、三個羽毛球場地、看臺區、器材室、淋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輔助用房以及器械健身區等。
投標人負責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員工活動設施采購及施工總承包工作。
包括:(1)拆除或移位占地及施工區域內,現有停車場硬化地坪、球場及設施、圍欄、樹木及綠化、照明及路燈、器材庫房、采暖管線、充電樁等地上地下障礙物;(2)員工活動設施的基礎、鋼結構、壓型鋼板圍護、四周道路、門窗、樓地面、水暖電、照明燈具、落地式窗簾、衛生潔具、籃球場、羽毛球場、氣排球場等采購及施工等;(3)員工活動設施的水、暖、電氣、電信的外網接入施工。
2.1.3標段(包)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4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區國能科技園1號。
2.1.5工期要求:員工活動設施工程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12月15日,計劃竣工時間:2026年8月30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運動場館工程施工或體育場館工程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小于400萬元,且均已通過竣工驗收。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通過竣工驗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過單份合同金額不小于400萬元的運動場館工程施工或體育場館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明確且唯一,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06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