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浙江桐廬海康6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PC 總承包招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CWEME-SHZJ 
2.2 項目名稱:浙江分公司新能源公司 浙江桐廬海康6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PC 總承包招標項目
2.3 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
2.4 建設規模:5.964MW
2.5 計劃工期:3 個月
2.6 招標范圍:1.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基礎(C30 混凝土基墩)、箱變及電氣預制艙基礎(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鋼結構車棚(含基礎)、屋頂防水(4mm厚SBS 卷材)、道路修復及臨時施工道路、電纜井施工,含材料采購(甲供除外)、運輸、安裝及驗收。
2.安裝工程:光伏支架、爬梯、組件、箱變、逆變器、數據采集通訊柜等安裝接線及調試,含輔材采購與施工。線纜敷設(橋架、保護管)、防雷接地系統(熱鍍鋅扁鋼、垂直接地極)、電氣設備接線及試驗,含輔材(接線端子、防火堵料)采購與施工。
3.系統服務:光伏子方陣、箱變等單機及系統聯調,電能質量分析(含諧波、電壓偏差等監測與優化)、接入方案編制(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并承擔費用),配合并網驗收。
4.施工輔助:臨時設施搭建、施工垃圾清運、成品保護,配合竣工驗收及資料歸檔。
5.負責項目政策處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及以上和承試類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 年第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12 月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即原許可證對應承裝類四級及以上和承試類四級及以上】。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5 年(2020 年10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1個及以上3MW(或3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若提供用戶證明,業績時間以用戶證明上載明的竣工時間為準,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材料出具時間為準)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 個及以上3MW(或3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或用戶證明。注: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無法體現機組類型、容量等要求,還應提供其他證明材料輔助證明為有效業績。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或用戶證明(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注: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無法體現機組類型、容量等要求,還應提供其他證明材料輔助證明為有效業績。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5-11-14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