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 邊坡監測一標段 (BPJC-1) | 邊坡監測預警外場硬件建設、施工安裝、設備調試以及設備更新維護;負責項目11處邊坡監測預警信息系統開發部署,11處邊坡監測預警設備數據協議開發及設備與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對接,11處邊坡監測預警技術服務等。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資質證書; | 
| 業績要求 |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一項公路基礎設施(邊坡、路基、隧道均可)類似監測預警項目業績。 | 
| 財務要求 | 無。 |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及參與本次投標的相關人員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網址: shixin/);
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和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
3.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  /)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
4.投標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國 ”或″信用中國(山東) ”無違法違規記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員要求 | 1.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一項公路基礎設施(邊坡、路基、隧道均可)類似監測預警項目負責人經歷。 2.技術負責人(1人):具備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具有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 分包要求 | 嚴禁非法轉包,違法分包。 | 
| 聯合體要求 |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其他要求 | 無。 |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 | 
| 3.3 |  |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保可在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