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5年第二批港口設備(裝船機)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包,投標人須按標包投標,不得選擇每個標包中的部分貨物進行投標。招標范圍包括裝船機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物料名稱及規格型號、數量等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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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名稱 |
參考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使用單位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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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裝船機 |
移動式, 額定能力6000t/h, 最大能力6700t/h, 軌距15m, 最大外伸距37.5m |
臺 |
1 |
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
供貨總工期為30個月 |
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黃驊港煤炭港區二期工程碼頭現場 |
注:報價時最多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規格型號僅作為參考,不作為評標依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能力≥6000t/h 裝船機的銷售合同業績1臺,且已竣工驗收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對應合同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對應合同的設計圖紙掃描件,以及對應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等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是否是額定能力≥6000t/h 裝船機,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出是額定能力≥6000t/h 裝船機的技術協議或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并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竣工驗收證明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設計圖紙掃描件須含裝船機的設計總圖和主設計師簽名;發票掃描件須包含且清晰體現出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發票開具截止時間為發布招標公告之日2個月前,每張發票清晰可辨,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諾函(承諾函模板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其他資料中的“零整比”承諾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該承諾函或不填寫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將被否決投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0-24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3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