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 省 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
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招標公告
尚誠弘瑞項目管理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中國郵政集團 省 (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根據西寧郵區中心2025年7月7日第13次總經理辦公會決議、省 2025年9月2日第28次總經理辦公會決議、《關于集中采購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的請示》(西郵區〔2025〕66號)及業務外包確認表的相關內容,完成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采購工作。就中國郵政集團 省 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項下的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投標人在″ ”上傳的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一、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 省 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
二、項目編號:QHSC-FW-25015
三、項目概述:該項目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預計年報刊分揀處理量7820.6萬份,年預計金額62.56萬元。(以上費用包含社會保險、相關福利費、稅金及不可預見的其他費用)。
四、招標內容: 中國郵政集團 省 西寧郵區中心出口報刊分揀業務處理環節外包項目。(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
五、服務期:1年。
六、服務
七、最高投標限價:最高限價按照月度處理量設階梯限價。月度處理量小于等于652萬份時,單價為0.008元/份;月度處理量大于652萬份時,單價為0.006元/份結算。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內容。
注:
(1)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并以″包”為單位提供投標文件。
(2)本項目/包最高限價按照月度處理量設階梯限價。月度處理量小于等于652萬份時,單價為0.008元/份;月度處理量大于652萬份時,單價為0.006元/份結算。投標人報價如高于最高投標限價,其投標將被否決。
(3)(標的名稱)實際采購數量以招標人訂單數量為準,不承諾最低訂單數量。
(4)本項目共1個標段,編號為 QHSC-FW-25015 (標段名稱或編號),擬中標一家供應商。
八、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郵政集團 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二)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三)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四)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近一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完整的審計報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當年到至今的財務狀況表或提供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的資信證明。近半年內任意三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需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五)投標人應具備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六)投標人必須保證其經營資格的合法性,并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行業從業資質證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保證相關證照處于有效狀態,到期前應主動更換。證照變更或年審后需及時提供復印件給甲方。
(七)供應商應為一般納稅人,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官網查詢截圖)承諾函無效)。
(八)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標人須按照″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資格要求的有效證明材料,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九、招標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gl880.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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