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上海廟發電公司31.4萬千瓦全額自發自用新能源項目(21.4萬光伏)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內蒙古上海廟發電有限公司 31.4萬千瓦全額自發自用新能源項目(21.4萬光伏)(以下簡稱“ 光伏電站工程”)場址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額定容量為214MW,實際布置容量為 256.81552MWp,新建一座110kV 升壓站,新建一條110 kV 線路至匯集降壓站,線路約9 km。經降壓變降壓后以10kV電壓等級接入 上海廟 4×1000MW火電廠#1-#4 高廠變10kV側8段母線(含火電站內擴建8面進線電源柜)。匯集降壓站內規劃建設4臺80/50-50MVA主變壓器,一次建成。
儲能裝置:本工程按照10%發電額定容量,2小時調峰能力配置儲能系統,其中光伏配套21.4MW/42.8MWh儲能,儲能系統接入本工程光伏110kV升壓站的 35kV母線。
2.1.2招標范圍:本工程范圍為新建一座額定容量為214MW,實際布置容量為 256.81552MWp的光伏電站,包括場區35kV集電線路、輔助設施、設備的建設任務和試運行,新建一座光伏110kV升壓站,約9公里110kV送出線路,以及與31.4萬千瓦全額自發自用新能源項目(10萬風電)合建一座110kV匯集降壓站。光伏110kV升壓站內規劃建設1臺250MVA(110/35kV)主變。光伏升壓站以1回 110kV線路接入上海廟電廠附近新建110kV匯集降壓站,經降壓變降壓后以10kV電壓等級接入上海廟 4×1000MW火電廠#1-#4 高廠變10kV側8段母線(含火電站內擴建8面進線電源柜)。匯集降壓站內規劃建設4臺80/50-50MVA 主變,一次建成。
2.1.3計劃工期:12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修三級及以上、承試三級及以上(舊證),或承修及以上、承試二級及以上(2025年7月以后頒發的新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100MWp及以上光伏EPC(內容須包含光伏場站)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須在本單位注冊,須提供在網站查詢截圖或電子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在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是否分包,設計和施工(不含勞務分包)全部分包視為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根據分包情況判定企業資質和人員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確是否分包,視為不分包,投標人須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及人員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0-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