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化工科技富油煤直接液化反應動力學研究與反應工程預測項目煤直接液化小型試驗裝置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目前 在新疆哈密、內蒙古鄂爾多斯等地加緊設計和建設900萬噸大規模煤制油戰略項目,計劃2027年底投產,同時規劃布局了1900萬噸煤制油項目。新疆的岔哈泉礦區,鄂爾多斯的巴音敖包井田、通格朗井田等地均盛產富油煤,富油煤液化活性高,是直接液化的優越原料,屬于稀缺性戰略煤炭資源。
然而,對富油煤直接液化反應性的研究較少,針對高活性組分、富殼質組的新疆哈密煤還未有系統的基礎研究,尤其對哈密富油煤直接液化動力學的研究當前仍是空白。為支持哈密項目,化工科技在完成大量高壓釜試驗基礎上,在0.18t/d煤直接液化連續試驗裝置(BSU)開展超過200天的新疆哈密富油煤的連續運轉試驗,研究了二代技術條件下油煤漿空速、溫度、壓力等條件對煤液化性能的影響,獲取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數據,為哈密項目煤直接液化裝置提供了科學準確的設計輸入數據。但由于缺少反應動力學作為指導和輸入,工藝包開發時煤液化反應器的模擬只能當做一個“黑箱”處理,反應器內發生的反應和產物的時空分布只能基于現有數據并結合以往經驗判斷。雖然BSU的試驗結果及產物與物性數據足以支持煤直接液化與產品分離和產品加工等工藝過程設計,但不能持準確預測裝置因工藝主動調整或異常變化引起的反應和產物分布變化,進一步對工業反應器及內構件的優化設計、提出優化的工藝條件、靈活調整產品方案等也缺少最基礎和有力的手段。
因此,急需以富油煤為研究對象,充分調研富油煤的特點和直接液化反應特性,研究和驗證富油煤在直接液化過程中的反應轉化行為,構建煤直接液化反應網絡,揭示反應機理,研究并建立獨特的富油煤直接液化反應動力學,深入剖析富油煤直接液化反應條件與產品收率和組成之間的關系,獲取過程控制等信息,為富油煤液化工藝性能預測、設計和優化、反應器的放大等提供理論指導;在此基礎上對采用二代技術設計建設的哈密項目煤直接液化裝置進行反應工程預測,為裝置優化設計、建設和高效運行提供支持。
基于富油煤直接液化反應特性和現有裝置設計運行經驗,需優化設計并建設0.01t/d煤直接液化連續試驗裝置,保障富油煤動力學研究更具代表性,促進化工公司化工科技煤直接液化基礎研究平臺升級。
2.1.2招標范圍:
(1)裝置設計工藝流程及基礎數據
設計0.01t/d煤直接液化連續試驗裝置。該小型試驗裝置工藝流程包括;氣體進料部分、煤漿制備進料部分、煤漿預熱與液化部分、產品分離收集部分、公用工程部分。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裝置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試車培訓及售后服務等。
(2)設計原則
在滿足工藝條件的前提下,裝置設計遵循以下原則:操作性能穩定,數據采集準確;采用自動化的控制系統和先進的控制方式;選用性能優良的設備和儀器;模塊式安裝結構,便于操作和維護;設置安全保護,確保裝置運行安全。
(3)技術要求
根據提供的技術條件,投標人負責進行非標設備的設計加工、閥門和儀表的設計選型;根據提供的技術條件,投標人對裝置的控制方案進行設計;根據提供的技術條件,投標人進行框架設計、裝置安裝與控制系統調試。
2.1.3 交貨期:供貨、安裝調試及運行調試12個月,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1)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投標人需完成煤直接液化小型實驗裝置工藝包設計,并向招標人遞交工藝包進行確認。
(2)工藝包確認后4個月內,投標人需完成煤直接液化小型實驗裝置設備、閥門及儀表等材料的訂購、并完成裝置制造。
(3)裝置制造完成后1個月內,投標人需在招標人所在地實驗室內完成煤直接液化小型實驗裝置的現場安裝與調試。
(4)裝置驗收后至合同結束期間內,投標人為招標人提供裝置運行調試服務。
2.1.4 交貨地點: 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試基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高壓加氫試驗裝置的銷售或供貨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制造商或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9-27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0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