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
2.2 項目規模:本項目合計直流側15.25944MWp,交流側11.75MW。安徽華電蚌埠漢云牧業一期5.95MW牧光互補地面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擬利安徽漢云牧業有限公司 96畝設施農用地,本工程規劃容量為5.95MW,組件裝機容量為7.85664MWp,項目配置1.57MW/3.14MWh儲能。
安徽華電蚌埠八大集一期5.8MW牧光互補地面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擬利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蚌埠市祥鑫養殖場126畝設施農用地,本工程規劃容量為5.8MW,組件裝機容量為7.4028MWp,項目配置1.48MW/2.96MWh儲能。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項目于合同簽訂后,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竣工:150日歷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和供應(逆變器、組件、儲能系統設備由發包人采購,所用電纜必須從集團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及規格型號清單提供的供應商和規格型號中選用,確因特殊技術需要,清單中沒有的規格型號可在征得發包人同意后自行采購)、施工準備、施工、安裝(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監造(包含暫估價設備)、驗收、接卸、保管、倒運及保險等)、圍欄、送出工程、環水保工程(含監測、三同時方案等)、定值計算、調試、試驗、性能試驗、缺陷處理、與工程配套的質量監督、專項驗收(環水保、職業安全等)、并網報審、涉網試驗、竣工驗收、達標投產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工作等。
(2)送出線路工程:送出線路以開關站10kV出線柜接線柱為界,包括送出線路和對側擴建改造工程以達到光伏電站接入安徽國網的要求。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從項目可研、環評水保等前期專題和備案工作開始,一二次設備采購和安裝、土建、調試、征租地、賠償等協調工作直至送出線路項目竣工驗收的交鑰匙EPC工程。依據供電公司評審出具的接入系統方案中外線改造部分盡快實施外線改造,確保外線改造不影響項目EPC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工期。
(3)儲能工程:按要求建設儲能電站,按供電公司要求完成驗收,確保不影響項目EPC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工期。
(4)投標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辦理與土地使用權人協調移交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地面建筑、清理場地、建設臨時道路、施工通道。
(5)投標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需招標人書面同意確認,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報招標人認可并備案。
(6)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EPC總承包合同后7天內,組織隊伍進場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
(2)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光伏EPC總承包工程(單項合同規模不低于5.5MW,不含戶用業績)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投運的材料,或在建項目提供開工證明等。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09-24 09:48到2025-09-30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
2.2 項目規模:本項目合計直流側15.25944MWp,交流側11.75MW。安徽華電蚌埠漢云牧業一期5.95MW牧光互補地面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擬利安徽漢云牧業有限公司 96畝設施農用地,本工程規劃容量為5.95MW,組件裝機容量為7.85664MWp,項目配置1.57MW/3.14MWh儲能。
安徽華電蚌埠八大集一期5.8MW牧光互補地面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擬利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蚌埠市祥鑫養殖場126畝設施農用地,本工程規劃容量為5.8MW,組件裝機容量為7.4028MWp,項目配置1.48MW/2.96MWh儲能。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項目于合同簽訂后,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竣工:150日歷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和供應(逆變器、組件、儲能系統設備由發包人采購,所用電纜必須從集團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及規格型號清單提供的供應商和規格型號中選用,確因特殊技術需要,清單中沒有的規格型號可在征得發包人同意后自行采購)、施工準備、施工、安裝(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監造(包含暫估價設備)、驗收、接卸、保管、倒運及保險等)、圍欄、送出工程、環水保工程(含監測、三同時方案等)、定值計算、調試、試驗、性能試驗、缺陷處理、與工程配套的質量監督、專項驗收(環水保、職業安全等)、并網報審、涉網試驗、竣工驗收、達標投產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工作等。
(2)送出線路工程:送出線路以開關站10kV出線柜接線柱為界,包括送出線路和對側擴建改造工程以達到光伏電站接入安徽國網的要求。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從項目可研、環評水保等前期專題和備案工作開始,一二次設備采購和安裝、土建、調試、征租地、賠償等協調工作直至送出線路項目竣工驗收的交鑰匙EPC工程。依據供電公司評審出具的接入系統方案中外線改造部分盡快實施外線改造,確保外線改造不影響項目EPC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工期。
(3)儲能工程:按要求建設儲能電站,按供電公司要求完成驗收,確保不影響項目EPC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工期。
(4)投標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辦理與土地使用權人協調移交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地面建筑、清理場地、建設臨時道路、施工通道。
(5)投標人采購的設備、材料需招標人書面同意確認,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報招標人認可并備案。
(6)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EPC總承包合同后7天內,組織隊伍進場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安徽蚌埠淮上11.75MW光伏發電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
(2)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光伏EPC總承包工程(單項合同規模不低于5.5MW,不含戶用業績)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投運的材料,或在建項目提供開工證明等。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09-24 09:48到2025-09-30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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