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漁澫港區第四、第五港區新建地磅基礎及配套設施工程詢價公告
各潛在報價人:
北部灣港防城港碼頭有限公司決定對防城港漁澫港區第四、第五港區新建地磅基礎及配套設施工程進行詢價采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防城港漁澫港區第四、第五港區新建地磅基礎及配套設施工程
1.2 建設內容:新建三個無基坑形式地磅,平面尺寸為18.055m×3.6m,地磅兩側設置10m長的坡道與道路銜接。配套建設地磅房三個,尺寸為 4m×4m×4.25m,基礎形式為柱下獨立基礎。
3.資金來源:業主自籌,已落實到位。
二、報價范圍
2.1 詢價范圍:本次詢價范圍為工程量清單。
2.2 報價方式要求
本次詢價的防城港漁澫港區第四、第五港區新建地磅基礎及配套設施工程計價模式為:固定綜合單價。
報價中的總價包含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運雜、損耗、安裝、質檢、檢驗、試驗、施工措施(含抽水措施)、臨時工程、缺陷修復、管理費等費用,以及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測量費、保險費等)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責任、義務、風險和利潤、規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對開具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開發票本身的問題造成需方日后發生稅收風險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結算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報價約定的價格均為含稅價格,價格組成包括不含稅價格和增值稅款,不含稅價格不因國家稅率變化而變化,但合同履行國家稅率政策調整導致開票稅率變化的必須變動,含稅價格相應調整,以開發票的時間為準。
2.3 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為合同約定的日期。
2.4 承包方式為:施工承包,包工包料。
2.5 質量要求:一次性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質量保修要求: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1)質量保修期
①本工程保修期限自工程交工驗收合格起算,保修期限約定如下:除第十條第2點以外的其他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貳年。
②相關工程項目保修年限規定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不包含平房倉屋面)、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 5 年。
3)裝修工程為 2 年。
4)建安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為 2 年;設備工程為 1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
6)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5 年。
質保期間,乙方應對其施工的工程提供免費的質量保證。
(2)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24 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3)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 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費用從承包人在公司承包的其他在建工程未支付工程款項中扣除。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由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
(1)有效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建筑工程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信譽要求:
(1)報價人沒有處于被交通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報價資格的處罰期內;報價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報價報名截止時間前3年內報價人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2)沒有在″信用中國”網(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詢價階段通過上述網站查詢的結果為準),對于成交人,如在簽約之前有上述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采購人有權取消成交資格。
3.3 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4 報價文件需附相關資格審查資料(蓋章版),審查資料要求詳見第二章第二條。
四、詢價文件的獲取
4.1 請有意向參加報價的單位于2025年 10 月 27 日至2025年 10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友誼大道18號友誼大廈308辦公室免費領取本項目百度網盤鏈接提取密碼下載詢價文件或電話聯系詢價聯系人索要文件提取密碼(提取碼有效期7天)。
4.2 本項目詢價文件及圖紙等資料下載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T6dr72ykjBAkdRvXitOfPw
五、踏勘現場
5.1 本項目不組織踏勘現場。
5.2 若受邀單位認為有必要,可自行進行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受邀單位自理。
六、報價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6.1 報價人須將報價文件密封包裝封套,報價文件建議不膠裝。
6.2 在報價文件封套上應寫明:
(1)收件人(詢價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2)項目報價文件;
(3)報價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
(4)報價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七、報價文件的遞交
7.1 本次報價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中午 12 時 00分,報價人必須在截止日期前將報價文件送(寄)達詢價單位。
7.2 郵寄(送寄)地點(僅EMS或順豐可到):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友誼大道18號友誼大廈308辦公室,收件人:黃工,聯系電話:0770-2893233,郵編:538001。
7.3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報價文件,以郵戳為準。逾期送(寄)達或未送(寄)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詢價人不予受理。
7.4 報價文件份數:1份正本。
7.5另需提交蓋章后的報價文件掃描件(掃描件需要放入U盤內)1份,U盤做有報價單位標識,電子文件(U盤)單獨密封后單獨遞交或密封在報價文件中與報價文件一同遞交。
八、評審辦法
本次評審采用合理低價成交法。
九、報價有效期
本項目報價有效期為90日歷天。
十、報價最高限價
本工程報價最高限價為:1325532.10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
十一、合同簽訂
11.1 詢價人與成交人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詢價文件和成交人的報價文件訂立書面工程施工合同,詢價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11.2 如果成交人不按本條第1點的規定與詢價人訂立合同,則詢價人將取消其成交資格。
11.3 成交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成交項目施工,不得將成交項目施工轉讓(轉包)給他人。
11.4 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詢價人有權向成交人索賠不超過本工程報價最高限價2%的違約金,作為詢價人時間成本、人力成本的損失賠償。
11.5 成交人(第一成交候選人)放棄成交,詢價人可選擇與第二成交候選人成交并訂立合同。
11.6 合同格式如附件。
十二、其他事項
12.1 報價人應承擔其報價準備及報價文件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報價結果如何,詢價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12.2 報價人應按詢價文件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報價。詢價文件不詳之處,請與詢價人代表聯系。
十三、聯系方式
詢價人:北部灣港防城港碼頭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友誼大道18號
郵 編:538001
聯系人:黃工
電 話:0770-2893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