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
經研究,對 榕江縣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項目(第一標段防洪工程城北新區片) 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原招標公告第八條聯系方式″行政監督部門:榕江縣水務局 ,地址:榕江縣古州鎮古州興隆街64號 ,聯系電話:0855-6622080 ”更正為″行政監督部門: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地址:貴州省凱里市韶山南路11號,電話:(0855)8222194”。 2.原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第8條異議與投訴″8.條異議與投訴 監 督 部 門:榕江縣水務局,聯 系 電 話 :0855-6622080。投訴受理部門:榕江縣水務局,聯 系 電 話 :0855-6622080”更正為″8.條異議與投訴 監 督 部 門: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聯 系 電 話 :(0855)8222194。投訴受理部門: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聯 系 電 話 :(0855)8222194”。 3.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9款異議、投訴處理″4.異議受理單位:榕江縣河道管理站;聯系電話 18785511992。投訴受理單位:榕江縣水務局;聯系電話:0855-6622080。”更正為″4.異議受理單位:榕江縣河道管理站;聯系電話 18785511992。投訴受理單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聯系電話:(0855)8222194”。 4.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的″九、其他要求,1.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4.其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款的第九項其他要求第4點其他要求″九、其他要求,1.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4.其他:本項目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本項第1點內容為文件格式模板,以本條要求為準”。 以上相關內容做澄清調整,其他內容不變。 |
榕江縣河道管理站(貴州裕芳豪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