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銀行新鄉分行永續貸業務強制公證項目,采購人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資金來源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歡迎國內具備相關資質、有良好商業信譽的企業參加本項目采購工作。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中原銀行新鄉分行永續貸業務強制公證項目
1.2采購編號:XDGC-2025-10-10-264
1.3磋商內容:中原銀行新鄉分行永續貸個人永續貸業務強制執行公證,具體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購內容及要求。
1.4服務期限:1年。
1.5磋商最高限價:費用不超過且低于每筆貸款金額的0.08%,服務期間最高支付30萬元。
1.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供應商須在國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公證機構執業證書》。(以上資料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2.2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2.3財務要求:
2.3.1供應商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投標資格被限制狀態,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經營行為(格式自擬,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承諾書);
2.3.2供應商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保憑證及完稅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2.4信譽要求:
2.4.1供應商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禁止參加本次投標活動。供應商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相關主體。(查詢時間為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或以后,查詢結果截圖應顯示查詢時間,查詢相關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4.2供應商須提供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貪污賄賂→行賄的查詢詳細頁面。查詢對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2022年1月1日以來,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查詢時間為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或以后,查詢結果截圖應顯示查詢時間,查詢相關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5其他要求:
2.5.1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法規,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中未出現嚴重違約、任何欺騙、欺詐的行為,無涉及商業賄賂等相關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企業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對客戶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承諾書)。
2.5.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磋商(提供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信息)。【供應商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信息查詢結果(查詢時間為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或以后,查詢結果截圖應顯示查詢時間)或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到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信息的可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三、獲取采購文件
3.1磋商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10月17日至2025 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3.2發售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授權委托書掃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掃描件、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②供應商資格要求2.1-2.5項要求的所有資料均需加蓋公章資料(蓋公章的掃描件)
將上述電子版掃描件發送至hnxdgs2007@126.com ,郵件標題注明單位名稱+項目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3.3 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4.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8日09時30分整(北京時間),地點為中原銀行新鄉分行大樓514會議室(河南省新鄉市平原路599號)。
4.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將不予受理。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
地 址:河南省新鄉市平原路599號
聯 系 人:趙女生 丁先生
電 話:0373-3666862 0373-3666623
代理機構: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河南省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15號樓F座西(鄭州市電廠路涇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宋女士、劉先生、鄭女士、李先生
聯系電話:0371-68982007
電子郵箱:hnxdgs2007@126.com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