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現就兩河、兩湖箱涵清淤處置專項工程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兩河、兩湖箱涵清淤處置專項工程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南昌市青山湖污水處理片區一期、二期、三期、朝陽污水處理廠治理片區(含蓑衣莢匯水區域)項目范圍內
2、采購金額:約145381710元;
3、資金來源:市財政統籌安排+自籌;
三、招標范圍:
1、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廠治理片區污水系統整治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及南昌市朝陽污水處理廠治理片區(含蓑衣莢匯水區域)污水系統整治工程項目67平方公里內部分道路管道內的通溝污泥預處理、通溝污泥處置,和青山湖、象湖、玉帶河、撫河(以下簡稱″兩河、兩湖”)管、箱涵通溝污泥進行清淤、運輸、污泥處理(含污泥預處理,污泥處置)等內容;其中,道路管道內的通溝污泥處置重量約4.7萬噸;兩河、兩湖中的管、箱涵長度約87km,通溝污泥打撈及處置約8.1萬立方(重量約12.15萬噸),清淤效果及通溝污泥處理處置后的產物均需達到國家和地方相關部門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需求一覽表、技術規格及要求》。
2、通溝污泥最終處置方式:應采用除直接填埋、養殖或作為有機肥原料以外的方式處置污泥(如焚燒、燒結磚、燒制陶粒、水泥窯協同處置等),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部門的要求;
四、服務期限:暫定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項目通溝污泥打撈及預處置服務工作,具體以招標人實際工程進度要求為準。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對范圍內現狀排水管網進行處置(含通溝污泥打撈、運輸、預處理、處置等內容)服務,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量。
五、資格條件:
(1)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所有成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且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通溝污泥打撈的單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
(3)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通溝污泥預處理單位)須具備縣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或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環評批復,環評批復中需體現市政污泥或通溝污泥等污泥相關內容。
(4)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所有成員)在投標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者″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或者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通溝污泥打撈的單位可與具備通溝污泥預處理能力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投標文件中應附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中的牽頭人由投標人自行決定。聯合體成員組成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六、獲取招標文件:
潛在投標人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數智交易平臺網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注冊并辦理江西省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投標人登錄系統頁面,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相關附件已上傳,請投標人自行下載。各投標人請及時關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www.jxsggzy.cn/)上發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標申請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時而產生的后果自負。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
1、本項目為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2、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25年11月5日09:30時,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正式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無需到達現場參與開標大會。
3、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地點: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樓2號開標室(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北龍蟠街993號方樓)。投標人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見面開標”系統大廳,并在線參加開標會,不用到達開標現場(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曉亮 聯系電話:13507913523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省府北二路92號咨詢大廈
聯系人:劉明明、郝以巍 聯系電話:0791-86274986、15170433537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服務電話:0791-8383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