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邢臺市稅務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中央空調維修改造項目
招標文件澄清
根據潛在投標人提出的問題,現澄清如下:
一、澄清內容:
1.已發出的工程量清單中未提供《主要材料、設備明細表》的,投標人投標時可自行編制填報《主要材料、設備明細表》。
2.已發出的工程量清單中的《主要材料、設備明細表》給定:編碼、名稱、規格型號等內容的,投標人投標時不用考慮給定內容,自行填報《主要材料、設備明細表》。
二、本澄清發出的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本澄清獲取的方式為在E招冀成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hebeibidding.com/)下載。
三、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其他內容不變。
四、由于投標人自身原因未獲取本澄清后果自負。本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