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鄭州市公安局購買手持電臺電池項目
二、采購編號:HNZB202510001
三、項目預算金額:142920.00元
最高限價:142920.00元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1 | 鄭州市公安局購買手持電臺電池項目 | 142920.00 | 142920.00 |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執行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促進監獄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五、項目基本情況:
(一)采購內容:鄭州市公安局購買手持電臺電池及其他伴隨服務等(具體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供貨完畢;
(三)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及要求,并滿足采購人的相關要求;
(四)質量保證期:1年;
(五)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六)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七)是否只面對中小型企業采購:否;
(八)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可跳轉)”查詢: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采購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將對所有參與本項目談判的供應商的信用情況(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進行查詢、打印留存(查詢時間:談判截止時間后資格評審前)。在本公告規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供應商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打印的相關資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等));
(3)本次競爭性談判 不接受 聯合體談判。
七、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一)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
(二)談判文件獲取地點:智博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部(鄭州市西三環與北三環交叉口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18號樓D座2層);
(三)獲取談判文件方式:
現場獲取文件需攜帶以下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近3個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須注明項目名稱、采購編號,須附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以上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一套。
(四)售價:300元。
八、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5年10月14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二)地點:鄭州市二七路與西里路交叉口東南角鄭州市公安局招標室;
(三)其他有關事項: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九、響應文件的開啟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5年10月14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二)地點:鄭州市二七路與西里路交叉口東南角鄭州市公安局招標室。
十、發布公告的媒介及談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等媒介上發布。公告期限為三個工作日。
十一、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代理服務費按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文件的規定向成交供應商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計取。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代理機構足額繳納。
十二、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鄭州市公安局
地址:鄭州市二七路110號
聯系人:張浩杰
聯系方式:0371-69620745、1669616887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智博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西三環與北三環交叉口大學科技園(東區)18號樓D座2層
聯系人:黃天鵬、劉莎
聯系方式:0371-6863811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天鵬、劉莎
聯系方式:0371-68638111
智博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編輯: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