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電梯更新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確認并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1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JXTC2025010460
項目名稱:江西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電梯更新項目
預算金額:200000.00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00000.00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 (元人民幣) | 
| 贛購2025J000052498 | 江西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電梯更新項目 | 1 | 臺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簽訂后90日內。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磋商: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4.1 中小企業政策: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4.2 如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響應文件中必須提供《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認證機構名錄》中的對應產品認證機構出具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如為代理商,須取得:
1)所供電梯制造商的有效授權;
2)所供電梯制造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制造商是電梯型式試驗報告中制造單位,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3)供應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安裝、修理、改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安裝、維修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安裝、維修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2)供應商如為電梯制造商,須取得: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制造商是電梯型式試驗報告中制造單位,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