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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guān)于2024年國航機上及北京航食椰子水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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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2024年國航機上及北京航食椰子水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yīng)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nèi)容: | 
    
    
        | (一)項目名稱:2024年國航機上及北京航食椰子水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AIC-E-202418944  | 
    
    
        | (三)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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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椰子水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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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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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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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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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椰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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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guī)格
      質(zhì)量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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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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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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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旅客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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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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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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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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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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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chǎn)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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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椰子水含量≥99%;不添加其他原輔料、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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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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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貯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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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封前存于陰涼干燥處;開封后需冷藏并盡快飲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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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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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zhì)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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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GB/T 31121-果蔬汁類及其飲料》的要求或經(jīng)國家相關(guān)部門備案的高于上述標準的企業(yè)標準。
      2.如標準更新或調(diào)整,以最新版本為準;上述標準未能涵蓋的產(chǎn)品技術(shù)要求,按照相應(yīng)的中國國家標準、中國行業(yè)標準中的較高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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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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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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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備一定的外包裝圖案設(shè)計能力。要求融合國航元素及水果特色,并根據(jù)甲方的具體需求來調(diào)整和設(shè)計外包裝圖案。 
       | 
     
    
      | 
       7 
       | 
      
       保質(zhì)期 
       | 
      
       建議產(chǎn)品保質(zhì)期≤6個月(含) 
       | 
     
    
      | 
       8 
       | 
      
       產(chǎn)品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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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過9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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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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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上預(yù)計一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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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37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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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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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預(yù)計一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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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8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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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付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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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包裝要求 
       | 
      
       外包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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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材質(zhì):三層或五層瓦楞牛皮紙。應(yīng)保證在儲運中不破損,產(chǎn)品不玷污、不受潮,足以抵御運輸過程中的一般風(fēng)險。包裝箱必須用包裝帶加固。
      2.尺寸:以供應(yīng)商實際提供為準,應(yīng)便于裝卸及在貨盤上碼放。
      3.標明內(nèi)容:產(chǎn)品名稱、發(fā)貨標記、毛重/凈重(KG表示)、外包裝箱尺寸、產(chǎn)地、生產(chǎn)日期、保質(zhì)期等信息、供應(yīng)商名稱。產(chǎn)品外包裝須有正反面放置的明顯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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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nèi)包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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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材質(zhì):紙塑鋁復(fù)合包裝材料或PET材料。
      2.尺寸:以供應(yīng)商實際提供為準。
      3.標明內(nèi)容:標明品名、規(guī)格、貯存條件、批準號、執(zhí)行標準、衛(wèi)生批準號、制造商、詳細廠址、生產(chǎn)日期、保質(zhì)期、質(zhì)量檢驗證等相關(guān)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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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nèi)包裝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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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箱或1*12/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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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交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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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含首都機場、大興機場)、成都(天府機場、雙流機場)、上海(浦東機場、虹橋機場)、杭州、重慶、天津、武漢、溫州、廣州、烏魯木齊,具體交貨地址以國航訂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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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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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貨時間 
       | 
      
       常規(guī)訂單交貨周期為:北京不超過1天;成都(天府機場、雙流機場)、上海(浦東機場、虹橋機場)、杭州、重慶、天津、武漢、溫州、廣州不超過5天;烏魯木齊不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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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供應(yīng)商資格要求: | 
    
    
        
            
                    
                        | (一)供應(yīng)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zé)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wù)會計制度,近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場所和一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 | 
                     
                    
                        | (五)近三年內(nèi),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業(yè)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yīng)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內(nèi)的供應(yīng)商。近3年內(nèi)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xiàn)過不良行為。 |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yīng)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 (九)本項目擇優(yōu)選擇供應(yīng)商,擇優(yōu)標準:若本項目報名的供應(yīng)商數(shù)量較多,我公司可根據(jù)以下?lián)駜?yōu)維度,選擇不少于3家供應(yīng)商作為備選供應(yīng)商。具體擇優(yōu)維度可包括但不限于:
(1)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業(yè)績及資質(zhì)、行政處罰、財務(wù)狀況(實收資本、資產(chǎn)負債率、營業(yè)收入、營業(yè)現(xiàn)金比率)等; 
(2)歷史合作情況,包括供應(yīng)商評價等級等; 
(3)對采購公告要求提交的有關(guān)材料響應(yīng)的完整性。 | 
		             
             
         | 
    
    
        | 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yīng)商應(yīng)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6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yīng)商,務(wù)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yīng)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yīng)商信息登記表》 |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 3.專業(yè)技術(shù)及行業(yè)資質(zhì)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gòu)頒發(fā)的相關(guān)行業(yè)從業(yè)資格許可證 |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 5.供應(yīng)商反商業(yè)賄賂承諾書 | 
                     
                    
                        | 6.供應(yīng)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 7.財務(wù)狀況審查,原則上需提交近一年經(jīng)會計師事務(wù)所審計的財務(wù)報告,提供的審計報告需具備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統(tǒng)一監(jiān)管平臺可查驗的審計報告編碼或可掃描識別的二維碼。如無法提供經(jīng)審計的財務(wù)報告,需提交近三年的財務(wù)報表(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 | 
                     
                    
                        | 8.提供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 | 
                     
                    
                        | 9.提供“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每頁加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 
                     
                    
                        | 10.專業(yè)技術(shù)及行業(yè)資質(zhì)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gòu)頒發(fā)的相關(guān)行業(yè)從業(yè)資格許可證;(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以及明細頁或僅銷售預(yù)包裝食品經(jīng)營者備案信息表)。 | 
                     
             
         | 
    
    
        |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yīng)商在平臺進行供應(yīng)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yīng)商準入材料,經(jīng)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yīng)商庫。已在庫內(nèi)的供應(yīng)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yīng)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yīng)文件編制 | 
    
        
            | 供應(yīng)商應(yīng)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yīng)文件。 | 
        
    
        | 六、響應(yīng)文件遞交 | 
    
    
        | 供應(yīng)商應(yīng)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yīng)文件。 | 
    
    
        | 七、談判相關(guān)事宜 | 
    
        
            | 供應(yīng)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ǎng)(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wù)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聯(lián)系人:姚永亮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56936841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yongliang.yao@bacl.com.cn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shù)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請供應(yīng)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