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長沙市雷鋒學校學生食堂綜合樓建設項目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時間(2024年8月20日17:00分)截止。投標人提交的問題經過匯總歸類,類似問題不逐個答復。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招標文件的澄清和對投標人問題的回復如下:
問題1、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是否可采用簽字后掃描,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掃描件的形式?
答復:可以。
問題2、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由于智慧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標人證件復印件沒有聯合體單位單獨上傳證件的地方,請問聯合體單位證件是否可以上傳到投標函及附錄格式中“其他”項里面?
答復:可以。
問題3、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承諾書”等是否只需要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
問題4、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是否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還是聯合體雙方均需提供?
問題5、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除明確表明需要聯合體雙方簽字蓋章外,其它招標文件規定有簽字、蓋章要求之處是否聯合體牽頭人簽字、蓋章即可?
答復:牽頭人提供即可。詳見招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相關條款。
問題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3簽字和(或)蓋章要求“招標文件規定有簽字、蓋章要求之處的,投標人應當響應,其余地方不作簽字蓋章要求”,由于本項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內容無法蓋章,請問本項目報價部分除了投標函及工程量清單導入部分新增清單封面掃描文件以外是否均不做投標人簽字蓋章要求?還是需要將報價文件蓋章后導入到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格式中?
答復:以招標文件已載明的簽字、蓋章要求為準。
問題7、是否將造價師簽字蓋章作為否決投標條款?
答復:造價師簽字蓋章不作為否決投標條款,否決條款以招標文件已載明的否決條款為準。
問題8、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質量標準與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4.1 質量標準約定內容均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
答復: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為準。
問題9、招標文件第三節 專用合同條款7.5.2中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及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均未明確要求,請問投標函附錄中8逾期竣工違約金、9、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的約定內容是否可以填寫“按合同約定執行”?
答復:可以。
問題10、工程量清單中第5頁中“十、附件:表 E.2 招標控制價封面、表 E.12 建設項目投標報價匯總表、表 E.13 單項工程招標控制價匯總表、表 E.18 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與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表 E.20 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計費表、表 E.21 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計價表、表 E.40 人工、材料、機械匯總表”,但在已公布的招標文件中未見附件內容,請補發
答復:此處經核實為招標控制價的附件,投標人僅需按照工程量清單報價即可。
問題11、工程量清單中“八、編制情況說明:8.3醫務室改遷暫估價 100000 元、8.4室外標志標牌暫估價 50000 元、8.5老醫務室拆除及室外零星拆除暫估價 100000 元、8.6室外管網改遷暫估價 200000 元”合計450000元,將HNZBJ文件導入投標制作軟件中,暫估價部分沒有金額,請問HNZBJ文件是否有誤?
答復:詳見本次澄清文件發布的工程量清單說明。
問題12、招標文件提供的PDF工程量清單中E.14單位工程投標匯總表除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費、安全生產費、銷項稅額外其他取費費率都顯示為100%,與導入的HNZBJ控制價清單E.14單位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內容不一致,是否有誤?是否以導入的HNZBJ控制價文件按【2022】146號文取費為準?
答復:按【2022】146號文取費為準。
問題13、清單安裝工程第121項,“清單編碼:030113021001,清單名稱:殺菌除臭設備,項目特征描述:1.名稱:垃圾房殺菌除臭設備,2.型號:STYS-30/100,3.主材價暫估”,但在E.25材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中未見此材料,請明確
答復:材料價格為暫估。
本項目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由2024年9月5日變更為2024年9月9日,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長沙市雷鋒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