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邁領 香港聯合交易所IPO法律服務機構選聘采購公告
浙能邁領 香港聯合交易所IPO法律服務機構選聘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浙江浙能邁領環境科技股份 ,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天音管理咨詢 ,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采購。
一、本次采購內容
浙江浙能邁領環境科技股份 為赴香港聯合交易所IPO所需,擬同時選聘2組法律服務團隊(每組均包含1家境內律所和1家香港律所),分別負責浙能邁領公司和保薦承銷機構的相關法律服務,相關服務內容如下:
邁領公司專項法律服務:
(1)主導撰寫公司招股說明書,確保披露信息準確無誤;
(2)進行全面的法律盡職調查,識別并協助解決可能影響上市的法律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確保公司符合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規則;
(3)與香港聯交所及香港證券監管機構溝通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類問題,在聯交所審核階段,協助公司起草回復聯交所的詢問,確保申請符合監管要求;
(4)就公司因上市需要而啟動的相關法律事項,包括但不僅限于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對外投融資、股權收購、資產整合及重組以及影響上市的重大訴訟事項處理等方案的設計論證和法律風險評估,出具境內外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草擬和修訂所涉法律文書;
(5)協助起草或修訂上市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6)準備A1申請表及其他上市申請文件;
(7)根據上市要求,出具法律意見、律師工作報告、同意或聲明,對國資及證券監管部門提出反饋意見中所涉法律問題進行答復和說明;
(8)主導公司在中國證監會的備案工作;
(9)協助境內股東完成境外投資備案等事項;
(10)參與戰略投資者引入及路演工作;
(11)參與發行上市過程中內外部協調,積極配合其他中介機構,按各方確認的時間表共同推進公司上市工作;
(12)對上市過程中公司所涉的其他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進行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
(13)其他與發行上市有關的工作。
保薦承銷機構專項法律服務:
(1)起草招股書的部分章節(如承銷安排、風險因素、法律章節等),審閱整份招股書,確保其符合中國大陸法律、香港法律及聯交所披露要求,就承銷安排、股份發行、招股書披露等出具法律意見書;
(2)起草承銷協議、穩定價格協議等文件,就承銷協議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與可執行性發表意見;
(3)協助承銷商進行公司及第三方法律盡職調查,確保公司合規性;
(4)在聯交所審核階段,協助承銷商起草或審閱答復函,協調各方中介就法律問題提供答復;
(5)協助完成上市交割文件的準備,出具交割法律意見,確認交割條件已滿足;
(6)審閱發行人中國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重組備忘錄、合規函等,就其中的法律風險、合規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7)協助安排必要的中國境內證券監管機構的溝通和回復;
(8)根據承銷商內控要求,出具或確認香港及中國大陸法律意見書;
(9)在境外上市備案(如中國證監會備案)過程中提供法律支持;
(10)對上市過程中承銷商所涉的其他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進行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
(11)其他與發行上市有關的工作。
具體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二、報價資格條件、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報價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 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報價。
3.擬派
4.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該報價人不得參與本標段報價。
5.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 )注冊備選供應商(或浙能供應商),并下載,憑本企業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后,可下載采購競爭性談判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競爭性談判文件出售時間:2025年10月15日 09時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 17時00分。
3. 競爭性談判文件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4. 潛在報價人須通過本企業的銀行賬戶將標書費匯至下述銀行帳戶后,并通過關聯相應金額的銀行流水進行購買。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gl880.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關說明下載招標文件!項目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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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zsrm.zjenerg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