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511LNFXAFHS-S001
2.2 項目名稱:(中新能化)遼寧阜新煤制天然氣項目酚氨回收 C 系列裝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遼寧省阜新市新邱區永興路 1 號
2.4 建設規模:13.3 億 Nm³
2.5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 8 個月,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8 月 31 日
2.6招標范圍:遼寧阜新煤制天然氣項目酚氨回收 C 系列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裝置 EPC 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酚氨回收 C 系列裝置、配套公用工程裝置(新建酚氨回收循環水裝置和新建變電所)和輔助設施系統的土建、建筑、結構、工藝、設備、管道、儀表與自控、電氣、給排水、消防、通訊、照明、暖通、分析化驗等系統的詳細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及調試工作,負責單機試車直至工程中間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聯動試車、投料試車、開車和性能考核階段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以及至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相應的工程配合、技術服務等所有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個及以上 30t/h 以上處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裝置工程已竣(完)工 EPC 總承包業績;或 1 個及以上 30t/h 以上處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裝置工程已竣(完)工設計業績和1 個及以上合同金額 1000 萬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裝置工程的已竣(完)工施工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并在本項目執行至竣工階段不再擔任其他項目項目經理職務。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日前 12 個月及以上在本企業繳納的社保證明、投標前連續的勞動合同。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合同金額 1000 萬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已竣(完)工項目(包括聯合體)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30t/h 以上處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裝置已竣(完)工設計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個及以上合同金額 1000 萬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裝置工程的已竣(完)工施工業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提供的竣(完)工驗收證明或中間交接證書,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已經竣(完)工項目的設計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提供的竣(完)工驗收證明或中間交接證書,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完)工驗收證明或中間交接證書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0 月 21日至 2025 年 11 月 04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