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
國家光伏儲能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以下簡稱:大慶基地)位于黑龍 江省大慶市大同區高臺子鎮,距離市區約 40km。總占地面積約 26.5km², 平均海 拔高程約為 130m。
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以下簡稱:林甸項目部) 場址區位于大慶市林甸縣以南,距林甸縣縣城 35km。總面積約 4.10km², 地表常 年積水,西南部水域深度 0.5-2.0m,平均海拔高程約為 142m。
根據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場址區內安全保衛及防盜竊等工作需要, 現對大 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場址區范圍內的安保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旨在使場址區內的 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進而為場址區的安全穩定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1.2 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投標人負責國家光伏、儲能 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各項目生產現場的治安秩序、生產現場進行出入管理、廠區巡邏、車輛盤查等內容。
1)大慶基地及林甸項目部共需安保服務人員共 14 人,其中 2 名保安隊長 (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各 1 名)、12 名保安員。大慶基地 10 人(人員分配根 據大慶基地實際需求配置,具體服務期限見下附表)、林甸項目部 4 人: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預計服務期限 |
預估人數 |
備注 |
1 |
大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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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1.1 |
大慶基地一、二、三期 |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
7 |
其中保安 隊長 1 名 |
1.2 |
大慶基地四期 |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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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甸項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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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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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林甸項目部 |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
4 |
其中保安 隊長 1 名 |
2)現場 4 輪電動四座封閉巡邏車輛共 4 輛,大慶基地 3 輛、林甸項目部 1 輛;
3)現場安保所需用房共 7 座,大慶基地須配 6 座、林甸項目部須配 1 座用 房,均須符合消防管理、辦公、休息等相關要求;
4)安保人員、巡邏車輛、安保用房等人員、設備設施具體投入時間及數量 以委托人書面通知為準。
1.2.2 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維護項目生產現場的治安秩序,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64 號)及招標方相關要求,安保人員對生產現場進行出入 管理及廠區巡邏,對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盤查, 防范無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防 止生產、生活物資被盜。
2)負責現場安保隊伍日常管理工作,若投標人安保人員有調動、減員的情 況時,必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報備后執行。
3)根據委托人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現場大門及相關崗位的保衛工作,查驗 進出人員、車輛通行證;登記臨時訪客人員信息并落實訪客要求;臨時出入廠區 小型車輛登記具體信息并認真落實信息;貨運車輛進入廠區應登記車輛物資信息, 出廠時審驗出門證及所載物資明細后予以放行。
4)投標人對項目區域網圍欄進行日常巡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委托人。
5)投標人配合招標方的大型活動、應急演練、大(小)修等現場秩序維持 工作。
6)投標人負責配置現場巡邏和治安保衛所使用的巡邏車、現場安保所需用房以及安保器材等,包括但不限于(含襯衣、領帶、武裝帶、皮靴、安全帽、冬 季/夏季制服、腰帶、鋼叉、警棍、電棍、頭盔、防刺背心、盾牌、防疫物資等 裝備),若安保服務所必需的物品、物資等均需提供,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方的 要求,配齊、配夠安保服務人員及裝備、設施;并必須為各安保人員配備統一的 馬甲式綠色高可視化警示服 ,警示服必須符合《 職業用高可視化警示服》 (GB20653-2006)要求,選用 2 級警示服,并在警示服前后印有“保安 ”二字, 以與委托人形成區別;安保用房、巡邏車所需用電、生活用水及安保人員用餐由 投標人自行負責。
7)安保服務人員負責對項目整個區域定期、不定期進行巡邏執勤,發現、處置可疑情況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如遇火災、爆炸、盜竊、 破壞等治安事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及時進行制止或處理,做好前期處置,同 時保護好現場。
8)嚴格按照國家、地區頒布頒發的相關治安管理規定, 自覺主動接受委托 人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服務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項目治安、保衛 等工作任務。
9)嚴格執行 24 小時值班制,安保人員對項目重點區域(升壓站、宿舍樓、 物資庫房、子陣等)周邊每日至少巡查三次;匯集站等區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項目區域網圍欄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按照招標方提供的巡邏、登記表格, 做好 巡邏情況記錄。
1.2.3 項目實施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 項目實施地點
國家光伏、儲能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大慶市林甸縣 20 萬千瓦草光互 補光伏復合項目現場共兩處地點。
1.2.3.2 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預計為:大慶基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林甸項目部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實際 合同服務期限以簽訂的書面合同為準。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委托人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 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安保服務企業,且具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1.4.2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具體認 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 財務要求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 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稅務 機關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或查詢截圖。
1.4.4 安保人員的資格
所配備的安保人員在投標文件中提供 10 人的保安證,其余人員證書在項目 進場時提供,確保所有人員持證上崗。
1.4.5 安全管理
投標人應在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近 18 個月 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
1.5 業績
投標人在近五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 立承擔過 2個及以上工業企業/大型倉儲企業/大型施工現場的安保服務方面的合 同業績,且每個合同業績中的安保人員不少于 10 人(須附合同業績證明材料, 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準確的合同金額)。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 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7.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
熱線服務:上午 8:00-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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