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電動汽車服務 2025年廣州車輛租賃及駕駛員駕駛服務框架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380002200216814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電動汽車服務 2025年廣州車輛租賃及駕駛員駕駛服務框架項目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為滿足 總部各單位車輛租賃服務需求,保障廣州公務車隊的正常運營,提升公務用車服務水平,展示 電動品牌服務形象,現采購2025年廣州車輛租賃及駕駛員駕駛服務,包含大中型客車租賃服務(含駕駛)、小型客車租賃服務(不含駕駛)、廣州公務車隊駕駛及運營服務。通過本次招標,為 總部各單位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車輛租賃服務、公務車隊駕駛及運營服務,預計采購金額1080萬元。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用車地點主要為廣州市,分為3個標的。
標的 1:廣州市大中型客車租賃服務(含駕駛),預計采購金額240萬元;
標的 2:廣州市小型客車租賃服務(不含駕駛),預計采購金額120萬元;
標的3:廣州公務車隊駕駛及運營服務,預計采購金額720萬元。
預計采購金額是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內發生的采購量為準,根據中標單價和服務期內的實際采購量按實結算。請投標人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本項目實際采購金額在預估采購金額的[(1-20%),(1+50%)]范圍內。
招標公告所列采購金額是預估量,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發生的采購量為準。招標人在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將按照標包的預估金額進行需求分配,框架協議結束時的最終分配金額與預估金額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本項目根據采購方的用車訂單據實結算,結算金額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
(2)服務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簽訂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①協議期內: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需求預測量上限時,即終止該供應商的框架協議。
②協議期屆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量在需求預測量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
③協議期屆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量未達到需求預測量下限的,可延長該供應商的協議有效期限6個月。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④延長期內,供應商被取消中標(分配)資格的,該供應商的剩余份額不再執行。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廣州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框架招標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簽訂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包名稱 | 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工期/服務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 1 | 標的1:廣州市大中型客車租賃(含駕駛) | 廣州市大中型客車租賃(含駕駛) | 240 | 240 | 1 | 合同簽訂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2 | 標的2:廣州市小型客車租賃(不含駕駛) | 廣州市小型客車租賃(不含駕駛) | 120 | 120 | 自框架合同簽訂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 3 | 標的3:廣州公務車隊駕駛及運營服務采購 | 廣州公務車隊駕駛及運營服務采購 | 720 | 720 |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備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