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爆破安全監測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51100130957)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尋烏縣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爆破安全監測服務已獲批準采購,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江西省尋烏縣境內,站點與贛州市、南昌市的直線距離分別約為110km、410km。工程開發任務為承擔電力系統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緊急事故備用。電站裝機容量1200MW,屬日調節抽水蓄能電站,連續滿發小時數8h。裝設4臺單機容量300MW立軸單級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輪發電機組,設計年發電量15.1億kw·h,設計年抽水耗電量20.2億kw·h,綜合效率約為75%。電站屬于一等大(1)型工程,樞紐工程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和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主要工程項目包括地下廠房、引水系統、尾水系統、通風兼安全洞、進廠交通洞、泄放洞及上下庫進/出水口、引水調壓井平臺;上下庫面板堆石壩壩肩及壩基、開關站、上下水庫庫盆及石料場;上下庫進場公路及檢修通道;現場施工營地和其他對居民環境保護和開挖質量要求高的部位施工期( 含爆破試驗) 的爆破技術咨詢和爆破振動、爆破空氣沖擊波等爆破安全監測。包括但不限于爆破技術咨詢、爆破安全監測設計、對爆破影響范圍內的監測對象進行宏觀調查與巡視檢查、開展成果整理、分析與簡報,根據爆破監測成果對爆破施工提出咨詢意見。
2.3 服務期限
計劃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爆破全部完工( 計劃2029 年 6 月 30 日前, 如實施期間因發包人原因, 本服務項目實施時段相應調整, 相應價格不作調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證書,且包含爆破質點振動內容);
(2)業績要求: 近 10 年內(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標截止日)承擔過2 個及以上單個合同金額人民幣 50 萬元及以上的爆破安全監測或爆破技術咨詢( 須含爆破安全監測內容) 項目( 包括在建項目和已完工項目,在建項目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已完工項目以完工驗收時間為準, 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
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爆破安全監測或爆破技術咨詢(須含爆破安全監測內容)項目副經理及以上職務(須提供合同文件,若所提供的合同文件中未體現人員任職相關信息,還須提供當期任職證明材料),具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
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爆破安全監測或爆破技術咨詢(須含爆破安全監測內容)項目副總工及以上職務(須提供合同文件,若所提供的合同文件中未體現人員任職相關信息,還須提供當期任職證明材料),具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高級)。
(4)財務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財務無連續兩年虧損,須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監測項目的設計人、監理人、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屬企業的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