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場內交通道路和 棄渣(存料)場一期工程(Ⅰ標)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51100110959)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場內交通道路和棄渣(存料)場一期工程施工已獲批準實施,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水運新通道項目包含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和葛洲壩航運擴能工程兩部分。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位于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已建三峽船閘北側,采用雙線連續五級船閘方案,包括上游引航道、下游引航道及船閘主體段三部分,線路總長約6680m。上游進口位于新太平溪鎮碼頭附近,下游出口位于大象溪附近。閘室有效尺寸均為280m×40m×8m(長×寬×檻上最小水深)。工程航道等級為Ⅰ級,設計通航船舶噸級為10000噸級,工程等別為Ⅰ等。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標段名稱及招標范圍如下:
Ⅰ標段: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場內交通道路和棄渣(存料)場一期工程(Ⅰ標)施工
招標范圍為1#公路、6#公路、6-1#公路、太樂公路、太樂公路施工支洞、1#公路表土堆存場建設與運行維護、瓦窯坪-伍相廟施工區10kV線路等。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1#公路路基工程、橋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供電系統、照明系統、沿線交安及輔助設施采購與安裝等,以及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2)6#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供電系統、通風排煙系統、照明系統、消防設施、沿線交安及輔助設施采購與安裝等,以及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3)6-1#公路挖除舊路面,新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供電系統、照明系統、沿線交安及輔助設施采購與安裝等,以及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4)太樂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供電系統、通風排煙系統、照明系統、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系統、沿線交安及輔助設施采購與安裝等,以及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5)太樂公路施工支洞開挖支護,以及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6)1#公路表土堆存場攔擋、截排水溝及沉砂(消力)池、臨時綠化(苫蓋)等措施項目建設,以及本合同工期內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7)瓦窯坪35kV施工變電站出線至伍相廟施工區的2回10kV線路工程的方案設計、設備采購及工程施工等工作。
(8)上述工程范圍內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9)其他項目包括臨建工程、施工期水流控制等。
Ⅱ標段:三峽樞紐新通道工程場內交通道路和棄渣(存料)場一期工程(Ⅱ標)施工
招標范圍為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建設與運行維護、楓香溝2#棄渣場(一期)建設與運行維護、瓦窯坪1#表土堆存場建設與運行維護、楓香溝1#表土堆存場建設與運行維護、過渡期供水系統建設、瓦窯坪小型砂石加工系統建設與運行、瓦窯坪小型混凝土生產系統建設與運行。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建設與運行維護
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包括西側堆存區和主堆存區,工作內容包括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渣底清理、攔渣工程、防洪排導工程、渣底排水盲溝、運渣道路等措施項目建設,以及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維護。
(2)楓香溝2#棄渣場(一期)建設與運行維護
楓香溝2#棄渣場(一期)包括北側堆存區和主堆存區,工作內容包括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渣底清理、攔渣工程、防洪排導工程、渣底排水盲溝、運渣道路等措施項目建設,以及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維護。
(3)瓦窯坪1#表土堆存場建設與運行維護
瓦窯坪1#表土堆存場位于瓦窯坪臨時堆存場西側高地區域,緊鄰瓦窯坪臨時堆存場(一期)西側堆存區,工作內容包括瓦窯坪1#表土堆存場攔擋、截排水溝及沉砂(消力)池、臨時綠化(苫蓋)、運輸道路等措施項目建設,以及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維護。
(4)楓香溝1#表土堆存場建設與運行維護
楓香溝1#表土堆存場位于楓香溝2#棄渣場上游右側支溝內,工作內容包括楓香溝1#表土堆存場攔擋、截排水溝及沉砂(消力)池、臨時綠化(苫蓋)、運輸道路等措施項目建設,以及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維護。
(5)過渡期供水系統建設
工作內容包括三峽壩區高程140m中轉泵站(已建)內相關設備增設以及其至高程200m生產蓄水池(在建,由其他承包人建設)的過渡期供水系統設計、建設,并在建設完成經驗收合格后移交給發包人指定的第三方。
(6)瓦窯坪小型砂石加工系統建設與運行
工作內容包括瓦窯坪小型砂石加工系統的方案設計、設備采購、土建工程、安裝工程,負責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按發包人要求為其他承包人生產供應碎石、豆石和部分細骨料,配合發包人進行開挖料剔除云母工藝制備混凝土細骨料生產性試驗,為后期主體工程開挖料制備混凝土細骨料提供參考,以及在合同約定的運行期結束后拆除。
(7)瓦窯坪小型混凝土生產系統建設與運行
工作內容包括瓦窯坪小型混凝土生產系統的方案設計、設備采購、土建工程、安裝工程,負責本合同約定時間段的運行,按發包人要求為其他承包人生產供應混凝土,以及在合同約定的運行期結束后移交給發包人指定的第三方。
(8)上述工程范圍內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9)其他項目包括臨建工程、施工期水流控制等。
2.3計劃工期
Ⅰ標段:本計劃開工日期為2025年11月30日,完工日期為2027年3月31日,計劃總工期16個月。項目實際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Ⅱ標段:計劃開工日期為2025年11月30日,完工日期為2027年12月31日,計劃總工期25個月。項目實際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Ⅰ標段: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公路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標段: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
Ⅰ標段: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在建項目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已建項目以驗收時間為準),同時具有國內獨立承擔以下①、②、③項目的施工業績:
①至少1個單項合同里程不低于5km的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或1個單項合同里程不低于5km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場內外交通道路工程;
②至少單座長度不低于300m的二級及以上公路橋梁工程或單座長度不低于300m的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場內外交通道路橋梁工程;
③至少單條長度不低于2km的二級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或單條長度不低于2km的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場內外交通道路隧道工程。
以上①、②、③業績可以含在一個合同工程中,也可以在不同的合同工程中。在建項目須附合同協議書等掃描件;已建項目須附合同協議書、竣工(完工)驗收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Ⅱ標段: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在建項目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已建項目以驗收時間為準),同時具有國內獨立承擔以下①、②、③項目的施工業績:
①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3億元及以上的大(I)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項目;
②至少1個大(I)型水利水電工程的人工砂石加工系統建設及運行項目,且人工砂石加工系統的毛料處理能力≧300t/h;
③至少1個大(I)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混凝土生產系統建設及運行項目,且混凝土生產系統的混凝土生產能力≧240m3/h。
以上①、②、③業績可以含在一個合同工程中,也可以在不同的合同工程中。在建項目須附合同協議書等掃描件;已建項目須附合同協議書、竣工(完工)驗收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3)人員要求:
Ⅰ標段:
1)項目經理: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水利水電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國內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3億元及以上的大(I)型水利水電工程或1個單項合同金額3億元及以上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須提供合同協議書、任命文件(或業主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2)項目技術負責
①至少單條長度不低于2km的二級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或單條長度不低于2km的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場內外交通道路隧道工程;
②至少單座長度不低于300m的二級及以上公路橋梁工程或單座長度不低于300m的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場內外交通道路橋梁工程。
以上①、②業績可以含在一個合同工程中,也可以在不同的合同工程中,須提供合同協議書、任命文件(或業主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3)其他人員要求:現場項目管理機構應分別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經理和一名專職安全總監;分管安全副經理應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專職安全總監應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書)、3年及以上安全崗位工作經歷、工程類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4)上述人員均應為投標人的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01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總監不得相互兼任。
Ⅱ標段:
1)項目經理: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水利水電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國內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3億元及以上的大(I)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須提供合同協議書、任命文件(或業主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2)項目技術負責
3)其他人員要求:現場項目管理機構應分別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經理和一名專職安全總監;分管安全副經理應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專職安全總監應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書)、3年及以上安全崗位工作經歷、工程類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4)上述人員均應為投標人的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01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總監不得相互兼任。
(4)財務要求:2022年~2024年無連續兩年虧損,須提供2022年~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