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巖、高壩洲及宜昌區域保安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T251100130915 )
項目所在地區: 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標條件
本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巖、高壩洲及宜昌區域保安服務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清江公司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1月)隔河巖、高壩洲及宜昌區域保安服務。
2.2招標范圍
1)服務范圍:本項目共分為隔河巖、高壩洲及宜昌三個區域,分別指:隔河巖水電站,位于湖北省長陽縣龍舟坪鎮西寺坪村;高壩洲水電站,位于湖北省宜都市高壩洲鎮天平山村;宜昌市清江大廈辦公樓,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東山大道95號,該樓地上建筑28層,地下停車場一層。
2)服務內容:各區域24小時秩序維護服務和日常管理(執勤、巡邏、監控、維穩、消防、交通、反恐、處理突發事件等),做好“三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以及在確保安全服務目標實現的同時為招標人提供其它服務。
2.3服務期
服務期:2年,具體起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明確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的保安服務項目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年(須提供合同協議書掃描件等證明材料,合同協議書須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頁、合同簽訂時間、合同期限、合同金額、合同雙方蓋章頁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等上述業績要求的特征信息)。上述業績均以每12個月為一個年度,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期間,合同期限不足12個月的不計入業績;
投標人為分支機構時,其提供的業績應僅限于該分支機構自身或其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的業績,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的其他分支機構的業績不符合本次投標的業績要求;
(3)人員要求:3名保安中隊長均須具有市級及以上公安部門頒發的保安員證或保安員職業資格證;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