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項目名稱: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
2.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中子源路。
2.3本次招標項目的規模: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工程造價218.064622萬元。
2.4本次招標項目的投資金額:2,180,646.22元。
2.5本次招標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2,180,646.22元(其中包含的定額工日工資總額為人民幣274,589.58元,含安全生產措施單列費人民幣25,842.45元)。
2.6本次招標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編制單位:廣東豐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主要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現場勘測與放線
測量放線:根據圖紙,使用全站儀、GPS等設備進行精確測量,在現場標定出場地的邊界、坐標控制點、高程基準點以及土方開挖與回填的邊界線,詳細記錄場地原始及施工完成后的地形地貌、高程數據,為土方工程量核量提供準確依據。
2.場地清理與拆除
樹木砍伐與清運:清除場地內所有影響施工的樹木、灌木、樹根及植被。障礙物清除:清除地表的所有雜物,包括垃圾、廢棄建筑物、構筑物基礎、電線桿等。
3.土方工程
土方開挖:對于場地內的高于設計標高的區域進行機械開挖,將土方轉運至低洼區域臨時堆放點。
土方回填:對于場地內低于設計標高的區域,使用符合要求的土料進行分層回填。回填土可來源于場內開挖的合格土方或外購土方。
土方調運與平衡:通過精細計算,力求在場內實現“挖填平衡”,最大限度地減少土方的外運或外購,以節約成本。
地基處理與碾壓夯實:對回填區和原狀土區域進行分層碾壓,確保達到形成堅實、穩定的地基基礎。
4.邊坡修整與支護
根據設計圖紙,對場地周邊或內部形成的挖、填方邊坡進行修坡整理。
對于不穩定或坡度較大的邊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滑坡和水土流失。
5.施工措施與環保設施
排水溝設置:在場地周邊及內部開挖臨時排水溝、截水溝,形成有效的排水系統,確保降雨時地面水能迅速排出,防止積水和邊坡沖刷。
在場地主要出口處,必須建造標準的車輛沖洗設施(洗車槽),并配備沉淀池。所有駛出場地的運輸車輛必須經過徹底沖洗,確保輪胎和車身不帶泥上路,并對場地進行圍蔽,符合市政環保管理要求,防止對城市道路造成污染。
現場圍蔽及降塵措施:在土方作業期間,采取定期灑水、覆蓋防塵網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以上招標范圍未盡事宜,請詳見招標圖紙,并滿足設計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 25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 2025 年 11 月 1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4 日。
2.10本次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以上資質(或更換資質證書前有效期內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2項目負責人資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職項目負責人。
3.2.2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須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即“建安B”類證)。
3.2.3貳級或以上等級的注冊建造師,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列明的專業類別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業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3.3.2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參與投標: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六個月內,在本市有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受到行政監督部門處罰的;
?中標人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失信行為,不符合中標條件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導致重新招標,再次參與同一項目投標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被招標人履約評價為不合格且經行政監督部門確認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資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
?根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東建質安〔2020〕26號)規定,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被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根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立東莞市建設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等級管理機制的通知》(東建質安〔2023〕6號)的規定,被公開公告風險等級且在公告期內的風險企業;
?其他:于投標會現場經“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
3.3.3本次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4本次招標所要求具備的各項證件、證書及個人身份證均應真實有效,不存在被相關行政部門扣留或吊銷等情形。投標人及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暫停承攬業務的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與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獲取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項目名稱: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
2.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中子源路。
2.3本次招標項目的規模: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工程造價218.064622萬元。
2.4本次招標項目的投資金額:2,180,646.22元。
2.5本次招標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2,180,646.22元(其中包含的定額工日工資總額為人民幣274,589.58元,含安全生產措施單列費人民幣25,842.45元)。
2.6本次招標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編制單位:廣東豐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科技運營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東莞松山湖灣區新材料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項目場內平整工程,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主要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現場勘測與放線
測量放線:根據圖紙,使用全站儀、GPS等設備進行精確測量,在現場標定出場地的邊界、坐標控制點、高程基準點以及土方開挖與回填的邊界線,詳細記錄場地原始及施工完成后的地形地貌、高程數據,為土方工程量核量提供準確依據。
2.場地清理與拆除
樹木砍伐與清運:清除場地內所有影響施工的樹木、灌木、樹根及植被。障礙物清除:清除地表的所有雜物,包括垃圾、廢棄建筑物、構筑物基礎、電線桿等。
3.土方工程
土方開挖:對于場地內的高于設計標高的區域進行機械開挖,將土方轉運至低洼區域臨時堆放點。
土方回填:對于場地內低于設計標高的區域,使用符合要求的土料進行分層回填。回填土可來源于場內開挖的合格土方或外購土方。
土方調運與平衡:通過精細計算,力求在場內實現“挖填平衡”,最大限度地減少土方的外運或外購,以節約成本。
地基處理與碾壓夯實:對回填區和原狀土區域進行分層碾壓,確保達到形成堅實、穩定的地基基礎。
4.邊坡修整與支護
根據設計圖紙,對場地周邊或內部形成的挖、填方邊坡進行修坡整理。
對于不穩定或坡度較大的邊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滑坡和水土流失。
5.施工措施與環保設施
排水溝設置:在場地周邊及內部開挖臨時排水溝、截水溝,形成有效的排水系統,確保降雨時地面水能迅速排出,防止積水和邊坡沖刷。
在場地主要出口處,必須建造標準的車輛沖洗設施(洗車槽),并配備沉淀池。所有駛出場地的運輸車輛必須經過徹底沖洗,確保輪胎和車身不帶泥上路,并對場地進行圍蔽,符合市政環保管理要求,防止對城市道路造成污染。
現場圍蔽及降塵措施:在土方作業期間,采取定期灑水、覆蓋防塵網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以上招標范圍未盡事宜,請詳見招標圖紙,并滿足設計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 25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 2025 年 11 月 1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4 日。
2.10本次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以上資質(或更換資質證書前有效期內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2項目負責人資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職項目負責人。
3.2.2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須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即“建安B”類證)。
3.2.3貳級或以上等級的注冊建造師,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列明的專業類別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業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3.3.2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參與投標: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六個月內,在本市有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受到行政監督部門處罰的;
?中標人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失信行為,不符合中標條件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導致重新招標,再次參與同一項目投標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被招標人履約評價為不合格且經行政監督部門確認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資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
?根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東建質安〔2020〕26號)規定,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被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根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立東莞市建設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等級管理機制的通知》(東建質安〔2023〕6號)的規定,被公開公告風險等級且在公告期內的風險企業;
?其他:于投標會現場經“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
3.3.3本次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4本次招標所要求具備的各項證件、證書及個人身份證均應真實有效,不存在被相關行政部門扣留或吊銷等情形。投標人及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暫停承攬業務的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與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獲取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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