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線路送出工程標段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一期海上風電場內,擬在臨港一期風電場址范圍內建設一座海上升壓站,配套建設一座陸上集控中心,位于臨港海上風電場集控中心(東港大道987 號)北側,陸上集控中心220kV 擬采用單母線接線,海上升壓站經2 回220kV 海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再通過1 回220kV 線路接入電網。
本項目是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的配套220kV 線路送出工程,由陸上集控中心通過1 回220kV 電纜接入在建臨港綜合站220kV 備用間隔。規劃從陸上集控中心接出向西沿東港大道出線,沿東港大道向西至環湖東三路,沿環湖東三路向西北至衫青路/茂海路,沿衫青路/茂海路向北至東大公路,沿東大公路向西至兩港大道,沿兩港大道向南,最后由東向西穿越兩港大道至綜合站,線路總長約16.9 公里。工期要求2026 年5 月30 日前投運。
現根據項目情況,計劃開展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線路送出建設工程EPC招標工作。
2.2 招標范圍
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前期手續辦理、線路送出電纜部分、排管部分、通信光
纜部分、通道清理部分、后期項目驗收、完成回購工作。
本工程在實施期間,其設計、采購、施工、質量、安全等所有環節應嚴格按照上海市電網公司的相關標準執行,中標人需并協助招標人完成后期項目資產移交相關工作,確保回購工作的順利進行。此外,中標人需協助招標人完成線路送出收購意向書的簽署。
詳情請見本原則“主要工作內容及技術要求”、技術規范書及合同章節。
2.3 工期要求
本工程計劃于【2025】年【11】月【15】開工建設,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承包人必須于【2026 】年【5】月【30】日前具備并網投運條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其以上資質,以及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電力承裝(修、 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 具有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ISO45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認證證書)。
注:投標人必須承諾不進行轉包、掛靠、未經招標人同意的分包,合同的分包必須經招標人同意且需接受招標人的監督管理。
3.2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3.2.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專業須為機電工程);
3.2.2 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
3.2.3 具有220KV 電力工程業績(提供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企業任命書(并附合同)等有蓋章的材料)。
3.3、專職安全員資格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
3.4、業績要求:2021 年至今應至少具有【1】個單體220KV 電力工程項目EPC總承包業績(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提供能證明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合同簽訂日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3.5、財務要求:
3.5.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5.2 沒有處于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況等;經營狀況良好; 3.5.3 近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信譽要求:
3.6.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2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3 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未發生責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環保事故,未進入公司及其下屬單位承發包項目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需提供承諾函);
3.7.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3.7.3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 年10 月10 日至2025 年10 月17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一期海上風電場內,擬在臨港一期風電場址范圍內建設一座海上升壓站,配套建設一座陸上集控中心,位于臨港海上風電場集控中心(東港大道987 號)北側,陸上集控中心220kV 擬采用單母線接線,海上升壓站經2 回220kV 海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再通過1 回220kV 線路接入電網。
本項目是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的配套220kV 線路送出工程,由陸上集控中心通過1 回220kV 電纜接入在建臨港綜合站220kV 備用間隔。規劃從陸上集控中心接出向西沿東港大道出線,沿東港大道向西至環湖東三路,沿環湖東三路向西北至衫青路/茂海路,沿衫青路/茂海路向北至東大公路,沿東大公路向西至兩港大道,沿兩港大道向南,最后由東向西穿越兩港大道至綜合站,線路總長約16.9 公里。工期要求2026 年5 月30 日前投運。
現根據項目情況,計劃開展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線路送出建設工程EPC招標工作。
2.2 招標范圍
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前期手續辦理、線路送出電纜部分、排管部分、通信光
纜部分、通道清理部分、后期項目驗收、完成回購工作。
本工程在實施期間,其設計、采購、施工、質量、安全等所有環節應嚴格按照上海市電網公司的相關標準執行,中標人需并協助招標人完成后期項目資產移交相關工作,確保回購工作的順利進行。此外,中標人需協助招標人完成線路送出收購意向書的簽署。
詳情請見本原則“主要工作內容及技術要求”、技術規范書及合同章節。
2.3 工期要求
本工程計劃于【2025】年【11】月【15】開工建設,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承包人必須于【2026 】年【5】月【30】日前具備并網投運條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其以上資質,以及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電力承裝(修、 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 具有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ISO45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認證證書)。
注:投標人必須承諾不進行轉包、掛靠、未經招標人同意的分包,合同的分包必須經招標人同意且需接受招標人的監督管理。
3.2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3.2.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專業須為機電工程);
3.2.2 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
3.2.3 具有220KV 電力工程業績(提供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企業任命書(并附合同)等有蓋章的材料)。
3.3、專職安全員資格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
3.4、業績要求:2021 年至今應至少具有【1】個單體220KV 電力工程項目EPC總承包業績(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提供能證明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合同簽訂日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3.5、財務要求:
3.5.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5.2 沒有處于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況等;經營狀況良好; 3.5.3 近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信譽要求:
3.6.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2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3 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未發生責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環保事故,未進入公司及其下屬單位承發包項目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需提供承諾函);
3.7.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3.7.3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 年10 月10 日至2025 年10 月17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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